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:
現(xiàn)將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通知如下:
為了大力表彰在教學和人才培養(yǎng)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,按照《教育部關于加強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(zhì)量的若干意見》和《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(zhì)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》(教高〔2007〕1號)精神,教育部、財政部組織了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的評審工作。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獎人數(shù)為100人(名單見附件),每人獎金2萬元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第四條第一項關于國務院部、委頒發(fā)的教育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規(guī)定,對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獎金,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。
國家稅務總局
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
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