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(xiàn)將催化料、焦化料征收消費稅的政策公告如下: 催化料、焦化料屬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圍,應當征收消費稅。 本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 特此公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 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
分送: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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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