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稅務總局
關于印發(fā)《全國稅務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(guī)劃(2011-2015年)》的通知
國稅發(fā)[2011]90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,局內各單位:
在黨中央、國務院的領導下,在全國各級稅務機關的共同努力下,全國稅務系統“五五”普法工作成效顯著。法律常識特別是稅收法律法規(guī)知識進一步普及,稅務機關依法征稅、誠信服務的質量進一步提高,廣大公民的稅法遵從意識和依法誠信納稅理念進一步增強,有力地促進了各項稅收工作的開展。
為進一步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,根據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轉發(fā)〈中央宣傳部、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(guī)劃(2011-2015年)〉的通知》(中發(fā)[2011]6號),以及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》精神,結合稅務部門實際,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《全國稅務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(guī)劃(2011-2015年)》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國家稅務總局
二○一一年九月一日
全國稅務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(guī)劃(2011-2015年)
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任務。稅收法制宣傳教育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進一步加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,增強公民稅法遵從意識,提高稅務干部依法行政能力,對于推進依法治理,營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(huán)境,意義深遠。為進一步發(fā)揮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在“服務科學發(fā)展,共建和諧稅收”中的重要作用,更好地促進“十二五”時期稅收發(fā)展規(guī)劃的順利實施,根據全國“六五”普法規(guī)劃的總體部署,結合稅務部門實際,制定本規(guī)劃。
一、指導思想、總體目標和工作原則
(一)指導思想
全國稅務系統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:以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(fā)展觀,圍繞“十二五”時期稅收發(fā)展的目標任務,努力踐行為國聚財、為民收稅的稅收工作宗旨,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推進依法行政、優(yōu)化納稅服務、加強稅收管理相結合,采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,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,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良好的稅收法治環(huán)境。
(二)總體目標
全國稅務系統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目標是:通過深入扎實的法制宣傳教育,廣泛普及稅收法律知識,切實增強公民的稅收法治意識,提高社會公眾對稅收工作的認知度;牢固樹立依法誠信納稅觀念,提高廣大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;不斷提升稅務機關依法行政水平,構建規(guī)范執(zhí)法、誠信服務的和諧稅收征納關系;進一步優(yōu)化稅收法治環(huán)境,推動形成學法、遵法、守法的良好氛圍。
(三)工作原則
1.圍繞中心,服務大局。緊緊圍繞稅收發(fā)展的目標任務,積極開展稅收法制宣傳教育,深入推進稅務系統依法行政,服務經濟社會發(fā)展大局。
2.以人為本,服務群眾。針對群眾關心的稅收熱點問題和納稅服務需求,將稅收法制宣傳教育貫穿于稅收工作的始終,切實維護和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。
3.區(qū)別對象,注重實效。把握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規(guī)律和特點,區(qū)別對象、分類施教,拓寬法制宣傳渠道,創(chuàng)新宣傳教育的機制、內容和形式,切實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。
4.學用結合,普治并舉。用法制宣傳教育推動法治實踐,在法治實踐中深化法制宣傳教育,增強稅收法治觀念,弘揚稅收法治精神。
二、對象和任務
按照“誰主管誰普法,誰執(zhí)法誰普法”的原則,稅務系統開展“六五”普法工作,對社會,負有宣傳普及稅收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知識、加強稅法宣傳教育的任務;對稅務系統內部各級各類人員,負有學習宣傳各種通用法律法規(guī)以及稅法的任務。
(一)切實加強面向納稅人及社會各界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
稅務系統面向納稅人及社會各界開展稅收法律法規(guī)宣傳,要按照全國普法辦的要求,通過深入開展“法制宣傳進機關、進鄉(xiāng)村、進社區(qū)、進學校、進企業(yè)、進單位”的“六進”活動,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、公務員、青少年、企業(yè)經營管理人員和個體工商業(yè)戶等“五類”人員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。
1.深入宣傳稅收的性質和職能作用。宣傳稅收“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、造福于民”的性質和“為國聚財,為民收稅”的稅收工作宗旨,宣傳稅收在調整經濟結構、轉變經濟發(fā)展方式、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,增進廣大人民群眾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識。
2.廣泛宣傳稅收法律法規(guī)。深入宣傳稅收法律法規(guī)對于維護國家利益和廣大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意義和作用,增強納稅人的稅法遵從意識。廣泛宣傳與群眾利益、日常生活關聯密切的稅收政策法規(guī),促進社會公眾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加強新出臺稅收政策的宣傳解讀,使納稅人和廣大人民群眾了解稅收政策制定或調整的目的、意義和背景。做好面對各類納稅人的政策宣傳輔導,解疑釋惑,幫助納稅人正確地理解稅法、遵守稅法。
3.積極宣傳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。積極宣傳法律、法規(guī)賦予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,切實增強納稅人的權利意識、責任意識。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滿足納稅人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和監(jiān)督權。
4.加強依法誠信納稅典型宣傳教育。廣泛宣傳依法誠信納稅的先進典型,引導納稅人增強依法經營、誠信納稅的意識,在全社會營造以依法誠信納稅為榮的良好氛圍。加大對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曝光力度,集中反映涉稅大案要案的查處、稅收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的成果,震懾不法分子。
5.大力開展稅收法治文化宣傳。加強稅務執(zhí)法形象宣傳,宣傳稅務系統在依法行政、規(guī)范執(zhí)法、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,弘揚廣大稅務干部在長期的稅收實踐中形成的共同價值追求,樹立稅務部門為國聚財、公正執(zhí)法的良好社會形象。推動稅收法制宣傳作品的創(chuàng)作,運用多種形式,增強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感染力和影響力。
(二)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的法律知識宣傳教育
1.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。組織廣大稅務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思想,自覺踐行依法治國、執(zhí)法為民、公平正義、服務大局的理念,切實提高稅務干部的政治意識、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。加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宣傳教育力度,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。
2.做好憲法知識的學習教育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。要組織學習憲法,自覺遵守憲法,忠實執(zhí)行憲法,維護憲法權威。還要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,充分認識和發(fā)揮法律在經濟社會發(fā)展中的規(guī)范、引導、保障作用。
3.深化稅收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。按照提高干部素質,建設法治型稅務機關的要求,進一步加強稅務干部稅法知識的培訓,努力使廣大干部干一行、學一行、專一行、精一行,切實增強依法行政、服務群眾的能力。
4.加強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。加強與履行稅收工作職責相關的刑法、行政復議法、行政訴訟法、行政許可法、國家賠償法、行政強制法等法律知識的學習,全面增強稅務干部法治觀念和法律素養(yǎng)。
同時,注重在稅務干部中加強與培養(yǎng)職業(yè)道德、增強社會公德、弘揚家庭美德以及維護社會穩(wěn)定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,增強稅務人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、化解矛盾的能力。
5.抓好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。加強廉政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黨紀條規(guī)的宣傳教育,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、職業(yè)道德教育、黨的優(yōu)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相結合,充分發(fā)揮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,不斷增強稅務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意識,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。
三、措施和要求
(一)強化組織領導
黨中央、國務院對做好“六五”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。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,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,把“六五”普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,切實抓好普法工作的組織、推動和落實。國家稅務總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,分管局長任副組長,辦公廳、法規(guī)司、納稅服務司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全國稅務系統“六五”普法工作領導小組,在辦公廳設立普法辦公室,具體負責稅務系統的“六五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。
(二)完善保障機制
要進一步完善稅務干部法律知識學習培訓、考試、考核制度。切實落實公務員每年學法不少于40學時的要求,做好稅務干部特別是新進人員執(zhí)法資格統一考試,以考促學。加強學法用法的績效評估,健全考核評價體系。
要加強普法隊伍建設。各級稅收法制宣傳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,充分發(fā)揮稅收法制、政策管理、征收管理、納稅服務等部門職能作用,廣泛調動基層辦稅服務人員、稅收管理人員的積極性,共同參與做好稅收法制宣傳教育工作。同時,建立稅收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,充實稅收普法的力量。
要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,根據工作需求,制定預算計劃,保證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。
(三)加強陣地建設
要進一步完善稅收政策宣傳的“三同步”機制,牢牢把握稅收宣傳的主動權。要堅持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相結合,抓好每年四月“全國稅收宣傳月”和“12?4”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集中稅法宣傳,加大日常宣傳工作力度,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律知識競賽,擴大稅收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。
要充分發(fā)揮“12366”納稅服務熱線、稅務門戶網站、稅務報刊等渠道的作用,重視利用手機報、手機短信、博客、微博、論壇、動漫等新興載體,貼近實際、貼近生活、貼近群眾,開展豐富多樣的稅收法制宣傳教育。
根據稅收普法重點宣傳內容,組織編撰“六五”普法稅收知識讀本,滿足各類普法對象對稅收普法知識的需求。
國家稅務總局將通過編發(fā)“六五”普法簡報專輯等形式,及時交流各級稅務機關“六五”普法工作進展的經驗。各地應注意收集上報“六五”普法工作信息,總結推廣先進典型,促進普法工作的開展。
(四)強化協作配合
各級稅務機關要主動爭取地方黨委、政府及普法辦對稅收普法工作的重視和支持,將稅收普法納入地方普法工作重點。國、地稅局要密切配合,積極整合宣傳資源,形成宣傳合力,提高宣傳效果。
(五)深化依法治理
要結合稅收普法宣傳工作,廣泛地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對稅收工作的意見、建議,不斷提高稅收決策的科學化、民主化水平。要認真落實“依法征稅、應收盡收,堅決不收過頭稅,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”的組織收入原則,依法加強稅收征管,提高稅收征管質效。要健全完善稅收行政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機制,大力推行稅收執(zhí)法責任制,認真開展稅收執(zhí)法檢查,嚴格稅收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,加大稅收執(zhí)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。圍繞整頓和規(guī)范稅收秩序,嚴厲打擊各種涉稅違法行為。
四、步驟和安排
“六五”普法規(guī)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,到2015年結束。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要結合實際,制訂本地的“六五”普法規(guī)劃,并上報國家稅務總局普法辦公室備案。
國家稅務總局普法辦公室負責全系統 “六五”普法的組織協調、檢查督導和考核驗收工作。從2012年開始,將不定期對各地普法工作的情況進行抽查,2013年開展中期督導檢查活動,2015年開始對各地稅務機關實施規(guī)劃的情況組織總結驗收,表彰一批學法守法用法先進單位和個人。
各地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,要做到部署及時,措施有效,指導有力,督促到位,確?!傲濉逼辗ㄒ?guī)劃得到全面貫徹落實。
抄送:中央宣傳部,司法部,全國普法辦
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