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“預點料”即原材料暫估入庫,按照規(guī)定,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的,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。因此,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,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。但這樣做的缺點是應付賬款科目不能準確反映外欠款的金額,而多數(shù)企業(yè)財務管理方面需要準確反映與客戶的往來,為此實務中暫估入賬時有將增值稅金額暫估在應付賬款金額內(nèi)的做法。暫估入賬包含增值稅的做法有將暫估的增值稅放在“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”中核算或在“其他應收款——暫估進項稅金”中核算等。因此預點料可以有如下兩種會計處理:
(1)按照不含稅價暫估入庫的會計處理
①按不含稅價預點料
借:原材料
貸:應付賬款
②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時的賬務處理
紅字沖銷原預點料時的分錄
借:原材料
貸:應付賬款
按發(fā)票金額及稅額重新入賬
借:原材料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
貸:應付賬款
(2)按照含稅價暫估入庫的會計處理
①預點料時,應付賬款按含稅價入賬,價稅分離后的不含稅金額計入原材料,稅金計入其他應收款
借:原材料
其他應收款——暫估進項稅金
貸:應付賬款
②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時,根據(jù)票面記載的稅金,轉入“進項稅額”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
貸:其他應收款——暫估進項稅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