飛象網訊(吉利/文)4月30日晚間消息,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今日宣布宣布,本公司接獲相關監(jiān)管機構的通知,其中明確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「營改增」)試點服務行業(yè)范圍進一步擴大至電信業(yè),基礎電信服務(包括語音通話、出租或者出售網絡元素)試點稅率為11%,增值電信服務(包括互聯網接入服務、短彩信、電子數據和信息的傳輸及應用等服務)試點稅率為6%,自2014 年 6 月 1 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執(zhí)行。同時隨著營改增的實施,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本公司不需要就電信業(yè)務支付 3%營業(yè)稅。
營改增作為國家重大稅制改革,雖然預計短期會對本公司的經營利潤造成重大不利影響,但通過下文所述的重點舉措和考慮,本公司預期負面影響會逐年快速減弱,長期有利于企業(yè)持續(xù)發(fā)展。本公司將全力做好接應,同時進一步加強經營管理,努力減少營改增帶來的短期不利影響。
增值稅屬價稅分離的價外稅,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,經營收入需扣除代收代繳的增值稅后列賬。假設在實際經營上增值稅不能相應由用戶承擔,預計營改增的實施將導致經營收入(不含稅)受到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。同時,由于目前本公司成本支出中部份支出不能夠獲得增值稅進項稅抵扣,其中包括折舊攤銷及人工成本等,造成經營成本難以獲得同步下降,因此預計本公司經營利潤短期將受到重大的負面影響。